会员单位:
您好!
上海市光电子行业协会在您的支持参与下已经走过6个年头,我们特表示衷心感谢!2008年是协会新的领导班子产生的一年,是协会继往开来、写下新篇章开端的一年,希望在新的一年中能得到会员单位更多的支持和帮助,共同续写协会新篇章。
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,根据协会章程规定,经理事会工作会议决定,从即日起向各会员单位收缴2009年度会费。会费标准:
理事长单位: 20000元
副理事长单位:10000元(首年会费20000元)
理事单位: 5000元(首年会费10000元)
会员单位: 1000-3000元(首年会费5000元,第二年起按单位的规模和能力自行选择)。
请您单位择日将2009年度会费汇入本协会帐户。对于未缴纳2008年度会费的单位,请尽快补缴!
协会账号:
单位:上海市光电子行业协会
帐号:31592700001058329
上海银行张江支行
协会收到会费后,即将会费收据(市民政局统一印发)寄往您处。
望在百忙之中予以配合!谢谢合作!
上海市光电子行业协会
2009年3月